海南健康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是国家教育部备案,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全国第一家独立设置、社会力量举办的健康管理类高职院校。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中国工程院士领衔的教学水平高、科研能力强、学术造诣深的师资队伍,硕博比50%,双师教师60%。
根据国家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教职成〔〕1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制订海南健康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对口单独招生说明。
招考专业招考专业医学实训操作医学实训条件住宿条件学院与企业产教融合相关政策奖助学金根据《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中央财政对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士兵)每生每年最高元补助,为响应国家号召,大力支持和鼓励退役军人提高学历,我院将原收费标准为元/年的专业,优惠至元/年,实现退伍军人“零学费”就读。教学管理1.学历教育①创建专业“线上+线下”相结合,以线上为主的课程教学体系;实现不同时间不同地点均可学习,完成学分;②建立退役军人专人管理机制,配备相应的辅导员和指导教师,鼓励和帮助退役军人顺利完成学业。2.非学历教育为了贯彻国家《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6号)文件精神,为了更好的实现退役军人自身价值、促进他们就业创业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我院将为现、退役军人组织相关技能“专班”培训,为他们开展退役前技能储备培训,加强退役后职业技能培训,为广大军人实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招生对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安置在海南且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毕业(高中或中专),须提供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具的安置证明。
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与地点报名时间:年4月10日8:30至4月20日17:30报名地点:海南健康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行政楼一楼)报名材料1.学历教育①创建专业“线上+线下”相结合,以线上为主的课程教学体系;实现不同时间不同地点均可学习,完成学分;②建立退役军人专人管理机制,配备相应的辅导员和指导教师,鼓励和帮助退役军人顺利完成学业。2.非学历教育为了贯彻国家《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6号)文件精神,为了更好的实现退役军人自身价值、促进他们就业创业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我院将为现、退役军人组织相关技能“专班”培训,为他们开展退役前技能储备培训,加强退役后职业技能培训,为广大军人实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2.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3.学籍档案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5.退役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6.安置证明(安置在海南的退役军人提供)招生相关信息招生联系部门:学生工作(招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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