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广州实验学校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联合北京师范大学教育集团年公开招聘北京师范大学广州实验学校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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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联合北京师范大学教育集团年公开招聘北京师范大学广州实验学校事业编制骨干教师公告

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联合北京师范大学教育集团

年公开招聘北京师范大学广州实验学校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北京师范大学广州实验学校是北京师范大学与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合作举办的十五年制公办学校,是黄埔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为确保北京师范大学广州实验学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北京师范大学教育集团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号令)和市、区关于事业单位进员管理的有关规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招考地点

事业编制中学教师10名,小学教师4名,幼儿园教师9名,具体职位表详见文末附件。

由北京师范大学教育集团组织实施,在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设置考点。(如考点因外力原因出现变动,另行电话通知。)

二、招聘范围

此次招考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其中,“年应届毕业生”指于年1月1日(含当天)至年8月31日(含当天)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毕业生;符合广东省择业期政策的往届毕业生(时间截止至报名首日前一天),也可以年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毕业1年内也视为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至报名首日前一天)。

“社会人员”指于年12月31日(含当天)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年12月31日(含当天)以前已取得学历、学位的符合广东省择业期政策的往届毕业生和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且毕业1年内的人也可以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但还须满足该职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非广州市户籍人员还须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10号)规定的广州市人才引进条件(具体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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