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年下半年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号)精神,结合我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需求实际,现将年下半年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
门头沟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社会在职人员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落户时间截至公告发布之日),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京生源毕业生);
4.本次招聘所称“应届毕业生”是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年应届毕业生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
5.非京生源应届毕业生仅限报考“生源不限应届毕业生”岗位,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其中硕士研究生限30周岁以下(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限35周岁以下(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年8月1日至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国内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7.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或专业技能等级证书(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基层工作年限或相关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至公告发布之日)等;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执行;
8.社会在职人员和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年龄计算方法:“25岁及以下”指年9月9日及以后出生的,“30岁及以下”指年9月9日及以后出生的,“35岁及以下”指年9月9日及以后出生的,“40岁及以下”指年9月9日及以后出生的;
9.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10.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二、招聘工作具体安排
(一)网上报名
本次报名时间是年9月14日10:00至9月16日16:00。考生登录网络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每人限报门头沟区事业单位一个岗位。未经网上报名的人员,不能进入之后的招聘环节。
报名登录网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人事考试服务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