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CSCO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毒性管理指南的更新部分做个介绍:文中PPT中红色部分为指南更新部分。
一:
1,反应性皮肤毛细血管增生症:英文字母由“RCCEP”替换"CCEP"在G1-G3毒性管理中强调了:易摩擦部位可用纱布保护,避免出血;破溃出血者可采用局部压迫止血治疗;
2,心脏毒性中:将G1调整为亚临床心肌损伤;
3,胰腺毒性:对于无症状淀粉酶、脂肪酶升高的胰腺毒性患者,不需要特殊处理,可以继续使用免疫治疗,但需要密切监测;
对于出现胰腺炎症状的患者,需要按照急性胰腺炎的处理建议给与处理;
4,肝脏毒性:注解中,增加了“中国人群的IMH数据和IMH分型;并针对各个分型做了具体描述;新指南中强调了需要排除原发性肝损伤,其他药物性肝损伤和肝脏肿瘤所致肝损伤;
5,肺毒性:在注解中强调了对高危人群的重新定义;
6,指南中将肌炎,肌痛分开进行了毒性管理的推荐
7,将类风湿性关节炎改为:炎性关节炎,并强调了激素以外药物推荐建议;
8,肾毒性:强调了需要排除其他药物引起的肾毒性,例如:PPI,NSAIDs等,并在G2中进行了激素剂量的限定,给与0.5~1mg/d.泼尼松且最大剂量60~80mg/d;在G3~4的患者中,建议肾活检;
9,血液毒性:强调了多学科会诊,加强了糖皮质激素,血小板生成受体激动剂,IVIG的应用,强调了严重的血液毒性问题,并且,强调了延迟性血液毒性问题;
10,毒性监测:在整个免疫治疗过程中,加强炎性因子,器官损伤标志物,器官功能相关指标的监测,特别强调了既往有器官损伤的患者的毒性监测;
11,重启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治疗所致毒性管理中,对于G3及以上的皮肤,甲状腺,垂体异常,只要进行妥善管理,建议可以重启免疫治疗;但是对于肝脏毒性的患者,既往如果使用CTLA-4抑制剂或联合PD-1/PD-L1抑制剂,则毒性降低至G1及以下,可以考虑重启免疫治疗,G3级及以上的神经毒性患者建议永不重启免疫治疗。
12,新增常用免疫抑制剂用法,用量和适应症,过去仅强调了皮质类固醇类的应用,本次包括了:抗TNF-α,α-4β-7整联蛋白抑制剂,含霉酚酸酯的药物,γ球蛋白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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