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新区位于珠江出海口,地处珠江三角洲地理几何中心,是国家级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和广州城市副中心。当前,南沙已落户了多个世界强企业投资项目,广汽丰田、东方重机、广船国际等企业在南沙蓬勃发展,中科院明珠科学园、华为、亚信、云从科技、小马智行、恒大汽车等科研机构和科技企业集聚南沙,助力南沙建设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南沙是宜业宜居宜游的幸福之城,曾获联合国“全球最适宜居住城区奖”金奖,区内湿地公园、天后宫、黄山鲁国家森林公园等景区各具特色;教育卫生配套完善,香港科技大学(广州)、广州外国语学校、华师附中、广州二中南沙天元中学、广大附中南沙实验学校、执信中学(南沙校区)等名校落户南沙,中山一院、省中医、市妇幼、粤港澳大湾区精准医学产业基地等高端医疗资源入驻南沙。南沙一直重视人才引进,以建设全国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为抓手,加快打造国际化人才特区,出台了《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集聚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促进各类人才集聚,为人才提供“一站式”全链条服务,聚集院士28人、高端领军和骨干人才逾1.1万人。
年,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号”规定,南沙设立了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简称“产业园管理局”),受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南沙区政府直接领导,承担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6大区块及大岗区块、横沥工业园的开发建设、产业发展、招商引资、运营管理等职责,在南沙发展中担负起先行先试、改革创新的重任。目前,产业园管理局正推进政府总投资逾亿的大岗先进制造业基地区块、万顷沙保税港加工制造业区块和庆盛枢纽区块的开发建设工作。 此刻,诚邀拥有梦想的您,拥抱南沙,加入产业园管理局,与我们一起燃烧激情、施展才华、激扬人生,共创南沙奇迹。 一、公开招聘的岗位及对象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产业园管理局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授薪人员,具体详见《产业园管理局年公开招聘授薪人员岗位表》(附件1)。(截自公告部分岗位表)添加客服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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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对象。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开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社会人员或年、年毕业生,招聘对象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和技能要求; 5.具有良好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无违纪违法现象; 7.聘用后不构成回避关系(凡与产业园管理局授薪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岗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也不得应聘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部门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等岗位);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况。 二、薪酬待遇 产业园管理局本次招聘授薪人员薪酬区间为18万元至65万元,享受法定福利(五险二金),统一福利(通讯、交通、餐费等补助,健康检查、团体商业保险等)和专项福利(生日、结婚、生育等慰问,节日津贴等)。 三、公开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岗位匹配测试、资格审查及心理测试、综合素质评估、考核、体检、考察、研究决定、公示及聘任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面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及人数、条件,报名方法和需提交的材料,招聘方式等相关事项。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年8月21日上午10:00时至8月25日下午17:30时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 3.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须凭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回乡证等证件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网上报名流程一经完成,不得改报。 (3)年、年毕业生应在报名时间结束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经历为港澳学习、海外留学的人员需持有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4)招聘岗位年龄、工作年限要求计算时间截止至报名时间结束之日。 (5)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核对岗位资格条件,关于学历学位的要求详见附件1《岗位表》末尾处的说明事项。 (6)各岗位拟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可开考。若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相应减少该岗位拟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7)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顺畅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8)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审查、综合素质评估、考核(笔试、面试)等现场环节,需视疫情防控具体要求提供相应证明,具体以通知为准。 (三)岗位匹配测试。 报名成功人员将收到岗位匹配测试邀请链接,应聘人员需根据链接要求完成测试。各岗位应聘人员匹配程度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5的比例取分数高者进入资格审查及心理测试环节。 (四)资格审查及心理测试。 通过岗位匹配的应聘人员,按照通知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及心理测试,资格审核所需材料详见《产业园管理局公开招聘授薪人员资格审查资料目录》(附件4)。如有应聘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查和心理测试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参加资格审查和心理测试的,可在同个岗位按岗位匹配测试得分从高到低进行递补至1:15比例人数。 (五)综合素质评估。 通过资格审查及心理测试的人员,参与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评估。评估采取面谈的方式,可一对一或多对一的方式进行,通过深入了解应聘人员的工作履历、业绩、专长、性格等各方面情况,按照岗位拟聘人数1:10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程序的人选。 (六)考核。 本次招聘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具备正高职称的应聘人员、原院校或“双一流”院校(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行政事业编制人员(不含学校、幼儿园、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事业编制人员),通过综合素质评估后,无需参加考核程序的笔试环节,直接进入考核程序的面试环节,且不占进入面试环节的名额比例。其余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笔试。 1.笔试。 笔试采取固定考场闭卷限时的考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能力。笔试成绩总分为分,合格成绩为60分。各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各岗位拟聘人数1:5的比例取成绩高者进入面试环节。如有岗位的应聘人员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则按照实际通过笔试的人数进入面试。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环节的依据,不与面试环节成绩累加计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实际通知为准,应聘人员凭身份证(或港澳回乡证)、准考证件等证件原件参加考试。笔试成绩查询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和技巧,岗位匹配度,求职动机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分,合格成绩为60分。根据面试结果按照各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取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程序。 (七)体检。 统一安排体检,医院建议复检的应聘人员,自通知复检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考察。 针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对进入考察环节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 (九)研究决定。 拟聘人选按程序上报研究决定,如经研究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招聘职位可以空缺。 (十)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不良反映或反映问题不足以影响聘任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 在研究决定程序(程序九)前,如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放弃应聘资格,或因应聘人员岗位匹配性不高等原因未能招聘的岗位,可视具体情况在同个岗位进行依次递补或在不同岗位之间进行调剂(原则上被调剂的应聘人员应符合该岗位的招聘条件,面试得分高者优先)。若有岗位经招聘,未能招到合适人员,可保留该岗位空缺。 四、防疫要求 按照《广东省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以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涉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各考试环节的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应聘人员在报名当日起,须在“粤康码”或“穗康码”等健康 (二)应聘人员原则上须同时凭“粤康码”或“穗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有效身份证件、各个环节准考证件、考前48小时内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以及经考生本人如实填报并签名的《考生个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见附件5)参加资格审查、综合素质评估、考核(笔试、面试)等现场环节。 (三)应聘人员在参加资格审查、综合素质评估、考核(笔试、面试)等现场环节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旅居史的,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正处于集中或居家隔离观察期的,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对出现本地传播疫情、尚未划定风险等级的地市,参照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处理。(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 (四)应聘人员应自备医用口罩,科学佩戴口罩,并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参加考试。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温高于37.3℃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考点,且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五)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聘人员,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六)根据广州市的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招聘单位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招考方式等事项进行调整,并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 五、注意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应聘人员本人诚信档案。 (二)产业园管理局授薪人员不享有机关事业单位编制身份,授薪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三)应聘人员报名成功的,视为熟知并遵守本公告的有关规定及要求,若有违反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产业园管理局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附件: 1产业园管理局年公开招聘授薪人员岗位表.xlsx 2产业园管理局年公开招聘授薪人员重点院校名单.doc 3广东省年专业参考目录.xls 4产业园管理局公开招聘授薪人员资格审查资料目录.doc 5考生个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docx 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 年8月16日扫码回复下载附件
岗位表
原文公告
年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批招聘校聘人员17名公告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年,年经教育部批准,由广东交通学校、广东省航运学校合并组建而成,是一所省教育厅主管、行业特色鲜明、工科为主的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迄今已有60年办学历史。学院坚持立足交通、服务粤港澳经济与社会发展,注重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技术技能人才。学院荣获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年,以“优秀”等级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年,以“优秀”等级通过首批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验收;年,获入选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年获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院校,-年,连续四年荣获“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院校”、年获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教学资源50强院校”;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交通系统先进集体、广东省文明示范单位、广东交通教育科技先进单位、优质省级职教师资培养基地等光荣称号。全日制在校生约20余人。
为了更好地适应学校发展需要,面向国内诚聘事业单位校聘优秀人才17人。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年龄及其他条件。详见《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校聘人员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截自公告岗位表)添加客服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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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指导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1、本次聘用人员为校聘制人员(非省事业编制,签订劳动合同)。新聘用人员设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聘用资格。聘期内待遇按广东省及我校有关政策文件规定执行。 2、我校校聘制人员分为校聘A类岗、校聘B类岗两种用工类型,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获得硕士以上学位为校聘A类岗人员,其他人员(如本科及以下)为校聘B类岗人员。A类岗、B类岗因学历、职称、聘岗类别和级别、工作年限等不同,工资和薪酬待遇有所差异。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年8月27日至年8月31日。 (二)报名方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三)打印准考证时间:年9月8日至年9月11日。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 (五)其他事项说明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具体见附件2《广东省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材料中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财务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境外留学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国内相近专业报考,报考时需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 2.应聘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材料,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错误,导致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考试、录用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年应届毕业生应在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本人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对未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者,不予聘用。其中,暂缓就业人员须在面试公示结束后、录用手续办理前到相关部门取消暂缓就业。 4.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本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本单位的办公室、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六)报名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报考者请详细阅读岗位要求及条件,合理安排报名时间,谨慎填写报考岗位。报名系统在报名截止3个工作日内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初审,报考的专业条件以系统里详细专业为初审条件,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截止后留意初审结果。 2.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对面试人员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对于复审过程中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要求及条件、报名材料有不实情况的,经学校监察审计部门确认后,将取消其面试资格。 (七)公布应试人员名单 通过初审需参加笔试的人员须在指定时间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资格复审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公布,敬请留意。 五、考试 本次招聘不论具备何种学位和职称,均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分。 (一)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由学校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命题及评分,采用分类命题、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以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为主,不指定考试用书,满分为分。考生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2.根据笔试成绩排名,60分以上为合格,在成绩合格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数量和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如果成绩合格的人数未达上述比例则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3.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上公布。 (二)面试 1.本次招聘的岗位均需进行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公布,请务必留意网站信息。同时,我校亦拟采用邮件、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考生。进入面试的应聘者于指定时间、地点报到后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 3.学校成立面试评审小组,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1)专任教师。面试采用试讲及本专业相关知识现场问答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试讲内容为本专业课程的内容及岗位相关知识,试讲时间30分钟以内,试讲完毕接受评委提问。 (2)其他专业技术和管理岗。采用本专业及岗位相关知识现场问答的形式进行。 面试评审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在整个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计算方法如下:先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将有效评委评出的分数相加,除以有效评委的总人数得出平均分。面试满分为分,75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号)规定严格执行。其中,教师岗位同时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年修订)》规定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过期以弃权处理。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招聘工作由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年龄年限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四)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协议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五)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六)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 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学校、考生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出现岗位空缺且无人员递补的情况下,可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在报考其它岗位成绩合格且符合空缺岗位招聘条件的候选人中,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择优调剂。 十、联系方式 (一)联系 (二)-袁老师; 监督-(纪检监察处)。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年8月13日 附件1: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校聘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广东省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扫码回复下载附件
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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