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发布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以下简称《新标准》),作为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统一适用的标准,并将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标准》的发布是法医临床学领域的一件盛事,其较以往多部人体伤残鉴定标准出现了较多的变化与相当的新意,需要广大鉴定人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为了保障《新标准》得以准确实施,《法医学杂志》自本期起,将集中刊登由业内专家撰写的针对《新标准》中颇具讨论价值条款的学术论文,帮助鉴定人在未来的工作中更好地理解条款。
同时,拟就下列议题向各地同行征文:
(1)肢体与手功能障碍等变化较大的条款的理解与适用,以及实践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对策;
(2)《新标准》提出的诸如“肋骨骨折畸形愈合”等新理念的把握原则,以及检验方法和操作规范;
(3)现行法医临床学行业标准与技术规范如何更好地适应《新标准》相关条款的执行,以及行业标准与技术规范进一步改进、完善的建议。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以下简称《新标准》)已于日前正式发布,如何准确适用《新标准》,无疑成为广大司法鉴定人高度杭州白癜风专科医院白癜风专家会诊优惠